第(2/3)页 “慕慕平时都什么时候回来?”李母又问。 “中午前应是能回来的。”顾母说。 李慕慕这边,收拾了东西,与前来接她们的顾尚威一起往回走。 看到顾家的院门时,见一个十四五岁的小伙子在顾家的墙后朝这儿探头探脑。 李慕慕穿书过来的,也没带着原主的记忆。 对原主的了解都是通过原著。 这会儿便没认出来对方便是李有康。 倒是李有康见到李慕慕,赶忙冲了过来,“姐!” 听到这一声叫,再结合对方的年纪和样貌,李慕慕猜出对方是李有康。 因为原主被鳏夫家卖给人牙子的时候,李有康听说了消息,回家中求李父李母和兄嫂救救李慕慕,把她接回家来。 原著中李慕慕在家中不受重视,唯有李有康待她不错。 李有康的请求自然是被嗜钱如命的李家二老和兄嫂拒绝。 李有康自己也没钱,平日里下地干活,家里有了收成,卖的钱也都是统一由李母保管的。 李有康无法,只能想办法带了些吃食送给原主,让她在途中至少别饿着肚子。 后来原主被乱棍打死后,也是李有康去收的尸。 便是这一段,原著作者简单的写了一下李有康的相貌,侧面说明了原主在李家唯一拥有的亲情,便来自于李有康。 见到李有康,李慕慕的目光温暖下来,“有康,伱怎么来了?” “姐,你一会儿进去小心些。”李有康说,“爹娘和兄嫂来了。” 李慕慕微微皱眉,“他们来做什么?” 对于李慕慕的反应,李有康并不见怪。 家中待李慕慕并不好,现在知道李慕慕能挣钱,又要来分一杯羹。 丝毫不考虑一下自己的行为会让李慕慕在婆家的处境变得多么艰难。 也难怪李慕慕对他们没有感情,甚至听到他们来了便皱起眉头。 李有康叹了口气,说:“他们听说你在镇上摆摊卖小吃挣了钱,所以过来问你要秘方,他们也想干。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