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12)“越线出轨”和“红杏出墙”-《百感小集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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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在qq网上,有些男人就是这么说的,也是这么做的,他要求你做他的婚外情人,你要是不答应,他就说你保守,不开放。

    那么,有的人在自己的配偶之外,想入非非,心猿意马,想搞个婚外恋,满足自己的**,打发无聊和填充空虚。

    有的人觉得配偶在某些方面∫dǐng∫diǎn∫小∫说,.2◆3.≯o< s="arn:2p 0 2p 0">s_();不如意,或者相处时间久了,腻了,恰好在现实生活、工作或网络世界中遇到一位甚至几位心仪的对象,正好弥补了这些不足,于是就越线出轨、红杏出墙,而且越处越迷恋,最后不能自拔,就与配偶两散,根本就不考虑子女的存在,外界的影响。不两散的,也是和配偶貌合神离,同床异梦,甚至战火连天,痛苦和烦恼缠身。

    有的人出自于自身道德品质的败坏,玩弄异性,骄奢淫逸,像那些**分子,在搂钱之外,哪个不是搞个“小蜜“?什么赖长青、成克杰之流不都是如此吗?钱财色相,是他们**堕落的必然表现。

    那么,这种婚外恋到底对不对,该不该?

    我们毫不犹疑地说,这种婚外恋是不对的,也是不应该的。

    婚姻与爱情,应该是统一的。

    新中国的《婚姻法》是一夫一妻制的,这就是保障爱情的纯洁和专一,保护人身的安全,保持社会的安定和谐。

    如果搞婚外恋,势必会产生家庭矛盾,造成家庭纠纷,影响正常的夫妻感情和生活,给子女带来不幸,给工作带来影响,甚至有人因此命丧黄泉,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。

    这种婚外恋造成的损失和不幸,是令人触目惊心的。

    现在,我国已经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了,祖国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但在爱情与婚姻方面,不能如此的开放,要遵守《婚姻法》,要尊重夫妻双方的感情,要在感情方面纯洁专一,不能“乱”爱。

    如果已经成婚的男女双方,感情确实是破裂,不能修复,那就可以离婚,这是另一码事了,与婚外乱爱有着本质的区别。

    现在,既然是改革开放了,但在婚姻感情方面,如此这般地乱爱,那是对改革开放的误解和歪曲。

    我们的法律,主要考虑婚姻的义务和责任,对道德范畴的东西,如婚外恋等社会现象,还不能用合法不合法等观diǎn来简单地解释。

    法律不提倡婚外恋,但对婚外恋也很难追究法律责任。

    从伦理学的角度看,中国的婚外恋,也有着中国的特殊国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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