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章 埋伏-《绝世之绝顶高手》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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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传奇!
    不可否认。
    白色死神,西蒙.海耶,是二战前那场力量悬殊的战争中,一个不朽的传奇……
    有人视他为恶魔!
    不过。
    也有人把他称作民族英雄,疯狂地崇拜着他!
    恶魔与英雄?
    就像围棋中的黑白子,判别的标准不是吞掉对方棋子的数量,而是究竟由黑白哪一方来当裁判。这正如杀人其实也并不一定是恶行,第一,要看这是为了什么;第二,谁说了算!
    彼之毒药。
    我之蜜糖!
    世事莫不如此怪诞……
    那一年的冬天。
    在苏芬之战中,身穿白色披风的西蒙.海耶把自己埋在雪地里,三个月多的时间里他一共射死五百多名敌人……西蒙.海耶的狙击技术是老式的,他盯着准星,没有激光瞄准器,因为西蒙.海耶认为那在雪地中会暴露自己的目标。
    同样。
    他也没有50口径的子弹!
    西蒙.海耶有的,只是他那敏锐的感官和一把老式步枪……
    莫辛纳甘狙击步枪!
    而除了出神入化的枪法,西蒙.海耶的另一个神奇之处,就是他的脸……
    在一次战斗中,西蒙.海耶曾被敌人的一名狙击手击中,子弹从他的下颚打入,向上贯穿左脑飞了出去,救起西蒙的士兵宣称,他发现这个家伙时。他将近一半的头部都不见了……
    可是。
    在丢掉了半个脑袋的情况下,西蒙.海耶却奇迹般活了下来!
    这真是个奇迹!
    也许。
    这世界上。
    唯有死神,才是别人杀不死的……
    西蒙.海耶!
    就是白色死神……
    ……
    风雪很大。
    白色死神脚下踩着滑板,速度快如闪电!
    我不是害虫虽然全速跟进,仍然没有办法把距离拉得更近一些,相反,俩人之间的距离甚至在一点一点拉远。而起动更晚的血滴子,这会儿则已经完全迷失了方向,根本看不到西蒙.海耶的影子……
    好在。
    温嘉良一扭头就可以看到顾尘电脑上我不是害虫的坐标,这才不至于落后太远……
    对于顾尘来说。
    从西蒙.海耶闪现出来的那一刻。他的心就一直在狂跳……
    兴奋地狂跳!
    莫辛纳甘狙击步枪?
    应该就在这变态的混世妖人身上吧……
    如果能从这家伙身上爆出这把老枪。那么阿飞现在用的那支鹰眼狙击枪就可以成为备用品了……“死神来了”,只要阿飞可以把这一枪法练成,那么他绝对可以成为全服最暴力的冷血杀手!
    而对于一般人来说。
    即便有莫辛纳甘狙击枪在手,想练成“死神来了”仍然是一种奢望。
    因为再快的手速。在切换键时也需要时间。哪怕这时间像眨下眼睛般短暂。可阿飞却不同。左撇子的阿飞,右手比正常人多出一根手指,一根同样灵活而又完美的手指。
    这让阿飞在做出这个动作时。可以完成按键的瞬间切换……
    瞬间。
    没有一丝一毫的耽搁!
    这是打出“死神来了”的一个基本前提……
    对于冷血杀手的这个终极大招,顾尘当初也曾经花大量时间用模拟器练过,为了缩短切换键的时间,顾尘做过许多种不同快捷键的尝试。而最好的一种结果,便是在每一百次练习中,“死神来了”出现的次数,可能会有二到三次。
    但绝对不会超过三次!
    这个几率,对于一个要求一枪毙命的狙击手来说,根本就是在浪费手指头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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