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章 离婚-《结婚三年不给碰?老子不伺候了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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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流氓罪?”

    陆团长当即便瘫软在地,喃喃自语道:“这不可能!这绝对不可能!”

    “此事我们已经调查清楚,你儿子也供认不讳。”

    那公安淡淡的扫视了对方一眼,说:“现在麻烦你帮郭玲玉开一封离婚介绍信吧,等她跟马宏伟同志离完婚,我们还要带她回看守所。”

    “哦。”

    陆团长挣扎着站起身来,然后领着众人朝自己办公室走去。

    他们一行刚刚离开,那些演员们顿时便炸了锅。

    很显然,郭玲玉和贾伟都是流氓罪,那说明是这两人搞到了一起。

    “贾伟,你个混蛋!”

    也有一位女演员抱头痛哭起来,她已经被贾伟给骗走了身子。

    原本以外自己能够嫁给干部家庭,如今看来这个愿望却是要落空了。

    给郭玲玉开完介绍信,马宏伟和公安一同,去了趟街道办事处。

    在当时那年头,城里人结婚离婚并不是去民政局,而是需要去街道办事处,并且结婚离婚都是在一个地方办理。

    两人进去的时候,前面排了十几个人,都是结婚的,没有一个离婚。

    等了一会儿,终于轮到马宏伟二人。

    工作人员对两人说道:“户口簿、工作证、单位介绍信,外加1块钱。”

    这些都是结婚所需要的,显然对方以为他们是来办结婚证的。

    “同志,我们不是来办结婚证的,我们要离婚!”

    马宏伟说着,就将户口簿、工作证、单位介绍信和结婚证交了上去。

    “离婚?”

    工作人员并未立刻办理,而是问道:“为什么离婚啊?你们单位进行调解了吗?居委会调解了吗?”

    过去是结婚容易离婚难。

    首先是双方和单位都得同意,完了还得过居委会和街道办这一关,你要说个感情破裂没有感情了,人家不但不批准,而且还会批评你,说你这是小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在作怪。

    当然,如果你们是父母包办婚姻,或者封建买卖的,那倒是可以很容易就批准。

    但凡是自由恋爱,那么想离婚就难。

    在七八十年代的时候,有个文工团的男的想离婚,最后不得不找了个男子勾引自己老婆,最终才离婚成功。

    而且在今年(80年)有一位女子向法院上诉要离婚,理由是“缺乏精神生活”,直接被各大报纸批判,直到几个月后,当修订后的《婚姻法》发布,她才终于和丈夫离了婚。

    马宏伟说道:“他们调解不了。”

    工作人员继续问道:“怎么还有调解不了的?”

    马宏伟指着郭玲玉说道:“她婚内出轨,犯了流氓罪。”

    “竟然还是个女流氓!”

    工作人员诧异的看了一眼郭玲玉,然后说道:“行了,我批准了。”

    这时,郭玲玉说:“我和他本来就没有感情,我也从来没有喜欢过他这种不懂浪漫的人,我和喜欢的人在一起,有什么错?”

    “郭玲玉,你觉得你很无辜吗?”

    马宏伟冷笑道:“你既然不喜欢我,为什么要跟我结婚?就算你父母让你结,那你也可以选择不结,他们逼着你嫁,你可以跟他们一刀两断,现在可是新社会了!

    至于什么狗屁浪漫,我天天白天上一天的班,晚上回去还得伺候你们一大家子,又是做饭、又是洗衣、又是拖地的,我TM有精力给你浪漫吗?

    而且我的工资全都给你了,除了工资之外,我还给了你家两千块彩礼,我TM哪儿有钱跟你浪漫去?你们家要是把钱还给我,我TM也不是请不起西餐!”

    天天享受着他带来的物质基础,还嫌弃他不懂浪漫,这种女人简直就是有病,前世他真是瞎了眼,才会找这样一个人结婚。

    “你们这些小青年,整天就是情啊爱的,能当饭吃吗?”

    工作人员摇头说道:“既然跟人家结了婚,那就应该踏踏实实过日子,而不是整天想着怎么获得爱情。”

    说完,他将填好的离婚协议交给两人,说:“行了,你们签一下名字,然后就算离婚成功了。”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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